最近,很多小伙伴在问,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应该怎么办?
为了给到大家最新的回答,鱼小保总结了近期各地人社、税务关于这一问题的回复,给到大家综合的解决方案。
赶紧来跟鱼小保一起来看看吧~
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领不了养老金,应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一下各地人社、税务对这一问题的答复:
1、人社部:对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不够最低15年的年限,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
政策全文: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xhd/cjwd/201810/t20181016_302981.html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明确: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重庆税局: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还没缴满15年怎么办?
政策全文:
文章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本人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具体分为2种情形:
(1)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2)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3、四川税务: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还没累计缴满15年怎么办?
文中明确,根据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继续缴费方法也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
2011年7月1日前首次参保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后首次参保的:继续按月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举个例子:
王女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初次参保时间:2015年9月(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初次参保)
累计缴费时间:8年,2024年8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她还需延长缴费7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其实综合来看,我们可以将、地方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做一下分类,主要分为3类人群,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赶紧来对号入座看看你属于哪一种?
1、2011年7月1号及以前已经参加了社保的
如果你在2011年7月1号(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了,可以申请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1)延长缴费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老王是在2010年8月就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为各种原因,截止2025年5月,老王已经到退休年龄,但社保只缴纳了14年,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老王只需要再缴纳1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2)延长缴费满5年,社保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
老李第一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在2011年3月,他的退休年龄是2025年8月,但是老李的社保只缴纳了8年,那么老李应该如何处理才能领取养老金呢?
老李需先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为13年,仍不足15年,老李需要再一次性缴纳剩余的2年社保费,就能领取养老金了。
2、2011年7月1号以后参加社保的
如果你在2011年7月1号(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的,那么你有2种解法:
(1)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何先生是在2015年第一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是12年。
何先生想要领取养老金,需要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2)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还是上面的何先生为例,如果何先生觉得继续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划算,那么何先生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查询自己是从什么时间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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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职工医保政策又有新动作啦!今年来,多地相继推出一系列医保新规,涉及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调整等多方面,这些政策到底带来了哪些实打实的好处?HR又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快跟鱼小保来看看吧~
(一)上海:费率下调,服务诊疗项目范围扩大
1、医保费率下调
上海市自2025年3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政策链接: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088
通知明确:
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继续执行9%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为8.5%,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0.5%。
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2%,保持不变。
2、诊疗项目范围扩大
自2025年5月1日起,上海市继续调整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包括血液透析治疗、医用高压氧治疗等项目。
政策链接: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799
(二)河北石家庄:扩大职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政策链接: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869
自2025年5月10日起,扩大了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具体变化如下:
1、新增8种慢性病:包括特应性皮炎、大骨节病等,总病种达86种。
2、报销额度优化:
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可累计,最高5000元。
公务员群体同步新增病种,执行统一报销规则。
(三)甘肃白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政策链接: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829
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白银市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进一步提升: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涨1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90%(涨10%)
(四)医保待遇变化,HR记得要做这些事
1、阶段性降费到期前,提前沟通预留调整空间;
2、明确告知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着不同的医保报销比例,避免员工因政策误解引发纠纷。
3、针对高发慢性病(如皮炎),联合体检机构增加筛查项目,早发现早干预。
4、核对补充医疗保险条款,确保新增病种纳入报销范围,必要时与保险公司协商扩容。
鱼小保补充:职工医保断缴怎么办?
连续参保与待遇享受紧密关联,大家应提高连续参保的意识,避免因医保关系中断导致待遇受影响。但如果职工医保断缴后,如何重新参保?
▶ 断缴3个月内参保人员可以按转入地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也就是说缴费的当月就可以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 断缴3个月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为了保障自己退休后的权益,很多小伙伴也很关心自己所在地区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一)四川省明确,缴费年限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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